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
你們親近神,神就必親近你們。《雅4:8》
你們親近神,神就必親近你們。《雅4:8》
第七章的主題是: 脫離律法的認識與經歷。
1、脫離律法的認識(1-6節): 婦人改嫁的比喻–藉死脫離
2、脫離律法反面的經歷: 律法捆綁下的痛苦
(1)律法引動罪惡,殺死我們(7-13節)
(2)律法是屬靈的,卻對屬乎肉體賣給罪的人無效(14-20節)
(3)雙律交戰的痛苦(21-24節)
3、脫離律法正面的經歷: 在基督耶穌裏能夠脫離(25節)
在昔日羅馬的教會中,有不少信徒是從猶太教轉化過來歸信基督耶穌的,因此他們深被舊約律法思想所約束,以致未能真正享受到在基督裏的自由。故此保羅要多費唇舌來解釋基督的恩典、律法及罪的關係。
在此,保羅以他們熟悉的婚姻關係,來作比喻式的教導。
本段經文首先論到脫離律法的認識: 婦人改嫁的比喻–藉死脫離。
1.婦人藉死脫離丈夫歸於別人(1-3節)
律法管人只在他活著的時候,所以我們只要一死,就甚麼問題都沒有了(1節)。只要一個婦人的丈夫活著,她不能與另外一個男人結婚,因為他在丈夫的權力之下;丈夫若死了,她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(2節)。
如果她有丈夫,又與另外一個男人結婚,她就是一個淫婦。不過如果她的丈夫死了,這婚姻的約據可以說是取消了,如果她喜歡,她有自由和任何一個男人結婚,也不致招來姦淫的醜名(3節)。
保羅在本段的解說是與六14的意思有關的。
當人死了以後,律法的能力和權柄就失去效用。一個信主的人與基督聯合,律法和罪就不再約束我們,因為基督的死已救我們脫離了它的威脅和壓力,我們不再受律法的字句所捆綁。
正如在一段婚姻中,女子因丈夫死了,就不再受這段婚姻所約束,可以自由嫁與別的男子,在法律上她不會被定罪。
今天,我們基督徒因稱義成聖,不再受律法的管轄,也不必向律法負責,因為我們已進入了生命的律,既靠聖靈得生,就靠聖靈行事(參加五25)。
2.我們藉死脫離律法歸於基督(4-6節)
由於基督在十字架上死了,我們與祂聯合,就在祂的死上有分。這樣我們就脫離了律法的約束,從此以後,便歸屬於基督,有分於祂的復活。我們歸給基督的目的,乃是要從基督結出生命的果子,叫父神因此得榮耀(4節)。
「就是歸於那從死裏復活的」這句話含有如下的三點意思:
(1) 如今,基督既已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裏復活,我們也必與祂同活。
(2) 現今我們是活的;但現在活著的,不再是那個已死的舊『我』,乃是一個新造的人(林後五17)。
(3) 我們這個活著的新人,已經許配給一個新丈夫,就是基督(林後十一2)。
從前我們「屬肉體的時候」,律法曾經激發我們去犯罪,而結局就是死亡;但當我們悔改信主後,律法再不能管束我們,但這不表示我們就可以放縱(5節)。
「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,現今就脫離了律法,叫我們服事主,要按著心靈的新樣,不按著儀文的舊樣。」(6節)
這裡有兩個主要的釋經原則:
按代替說,基督替我們受死,出了律法所要求的代價,就把我們從律法之下贖出來,叫我們脫離律法的定罪。
按聯合說,基督帶著我們和祂同死,叫我們向捆我們的律法死了,就得以脫離律法的捆綁。律法不能管死了的人,死了的人就脫離了律法的管束。
儀文的舊樣: 原作「舊的成文的法例」,指的不是舊約聖經,而是那些已失去了律法的精義,束縛人的律法的解釋。保羅一直主張舊約律法和新約福音的一貫性。他所反對的是儀文,也就是對律法字句的刻板死守,和徒具律法形式而失其真精神的生活。
保羅指明從律法中釋放出來是有一種積極的意義,就是「叫我們有服事主」的態度,並且是以「心靈的新樣」,一個為主而活和被聖靈管治的生命形態,來服事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