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
你們親近神,神就必親近你們。《雅4:8》
你們親近神,神就必親近你們。《雅4:8》
保羅既嚴正地指出了猶太人的罪,現在又直接指證他們的不是,就是他們自以為義的表現。
保羅在這裏用的是對話的語氣,而且是一種像鋒利刺刀的反語法:先褒揚猶太人的好處,然後指出他們言行的矛盾,使他們意識到自己並不比外邦人好!
1. 自義的描述(17-20節)
猶太人自恃是神的選民,十分看重自己享有的智慧和宗教上的知識(17節);同時又確信自己明白神的旨意(18節);他們自以為認識真神,所以清楚神的道路,視自己為人類的道德教師和黑暗中人的光(19節)。
他們十分瞧不起外邦人,他們自認有神賜的律法又與神有立約的關係,對律法的知識已達到了相當程度的造詣,甚至已經掌握了真理的大要。而外邦人無知無識,簡直像小孩子,像瞎子和笨人一般(20節)。
可惜,罪仍在他們心中掌權,他們得不著釋放。換句話說,他們徒有知識,卻未能實踐律法的要求。
2. 自義的暴露(21-24節)
保羅在此的語氣很像法庭審訊時一樣,向猶太人發出一連串的反問,指出他們所誇口的種種事情,正是他們的罪之所在:因為他們以為在律法的知識上無懈可擊,對外邦人也以「教法師」自居,可是他們卻沒有行出他們自己所定的標準。
保羅以連續四個問題質問他們(21-22節),雖然沒有答案,不過答案都很明顯。他們言行不一,說的一套堂堂煌煌,但行的又是另一套,是十足虛偽的假道學。猶太人徒有律法的知識,可以教導別人,但自己卻不按著所知道的去行(21節上)。
有關於不可偷竊的指責,這裡並不明確知道保羅何所指,有學者指出,猶太人在十分之一的奉獻上的不忠,等於就是偷竊了神的物(21節下)。
還有,有關搶劫廟宇(22節下),以弗所城為了反對保羅發起暴動時,城裏的書記安撫百姓說,保羅「他們並沒有偷竊廟中之物」(徒十九37),就明顯指出猶太人偷竊廟中之物的事,大概不是沒有發生過。
所以,保羅做了結論,他們知道應當行的不去行,知道不應行的卻去行,他們就是玷辱了神(23節),因為他們自稱是敬畏神的。
猶太人一向以作神的百姓誇口,自稱「不是外邦的罪人」(加二l5),如今他們的行為,與所誇口的不符合。給外邦毀謗的理由是:「屬耶和華的人,也不過如此」。如此就使神的名受了羞辱(24節,參五十二5)。
這也是今天許多基督徒的寫照,只在頭腦上知道真理,表面屬靈,暗地裏卻行為不檢,不能實踐所知道的真理,這種行為是羞辱神的名的!
3. 解決的途徑(25-29節)
猶太人尊重律法,所以保羅特別提到割禮,作為他們自我解救之途。
割禮是否有效乃在乎人是否遵行律法的要求。人若不遵行律法,割禮便無意義(25節),反而還定了人的罪。真割禮是著重心靈的屬靈原則,而不是外在的儀表(26-27節)。
蒙神喜悅的條件是內心的而非外表的,是心靈的而非肉體的(28節)。因聖靈而得到的重生和更新比肉體受割禮更重要(29節)。割禮只是一個象徵的記號,表明神在人心裡所施行的潔淨。申命記對此早有教導(申十16、三十6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