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
你們親近神,神就必親近你們。《雅4:8》
你們親近神,神就必親近你們。《雅4:8》
這是一篇義人因受苦而獻上的求告詩,屢為新約作者引用,以詩人對神殿的火熱,並他所受的苦(9、21節),預示耶穌基督的受難。新約引用處包括: 約十五25(4節);約二17;羅十五3(9節);約十九29(21節);羅一6(25節)。
詩人為一位敬畏神的王,因犯罪為神所「擊傷」(26節),患上重病;此時仇敵又陰謀害他。他哀求神的憐憫,拯救他脫離仇敵之手。詩人在詩的後半(30-36節),已能化悲傷為讚美,應是他堅信禱告必蒙垂聽的結果。
本詩的寫作情境和詩篇二十二篇極為相近,主要表達詩人在受苦害的情況裏,如何在神面前申訴、傾倒內心的哀情。
1. 落難(1-5節)
詩人以驚濤駭浪來形容他周遭臨近的逼迫,他的生命似要被淹沒、殺害一樣。首先他用眾水、淤泥、深水和大水等絕望的比喻,道出心中的混亂與不知所措(1-2節),表示他遇到的是十分危急,幾乎致死的痛苦。
但接下去就比較客觀地形容自己的狀況與境遇。他聲嘶力竭的呼求(喉嚨發乾、眼睛失明),但沒有因此停止,仍等候神的垂聽(3節)。他找不出仇敵恨惡自己的根本原因,因他未曾惡待那些人(4節)。
最後禱告已經起了作用,他省察自己的良心,自己雖然未曾對仇敵犯罪,但在神面前只能告白自己是罪人(5節)。這種罪是得罪真理,或是「侮辱道德」,比較不是故意犯的罪。
2.孤苦(6-12節)
他是敬畏神又信靠神的人,求神不要讓他因所受的責罰而遭人羞辱,說「信靠神有何用處,還不是一樣受苦!」(6節)他求神為他伸冤,所受的苦難、傷痛,並非因他犯罪或私人恩怨,乃是為神的名承受苦難(7節)。
為了忠於所信的神,他最親近的人都不和他往來,他甚至被視為外邦人(8節),因對信仰的熱心,他受到仇敵的譭謗(9節)。他悔罪求神憐憫,因而哭泣、禁食,卻自取其辱(10節);他披上麻布,謙卑己身,反成為訕笑的話題(11節)。
所覺得有人,從(坐在城門口的)法官至酒徒,都嘲笑他,把他當作戲弄和取笑的話題(12節)。
詩人認定自己是屬於神的人,而且他正努力尋求神的扶助,理當受周圍朋友、親人的關懷與支持。但事實竟然相反,周圍的人竟以他為恥、不留餘地的冷嘲熱諷。
3.求助(13-18節)
詩人說完了他一切的痛苦,就向神傾心吐意。他所高興的就是神有悅納的時候,神也有豐盛的慈愛(13節)。有了這兩樣,他就有了盼望。
這六節經文當中有九次用「求你」,可見他的禱告是十分迫切的。詩人為脫離前面所敘述的困苦(4-12節),切切懇求神。遇到患難懇求神,是聖徒的特權、義務。這樣的懇求不是走出眼前痛苦的工具,而是邁向深沉遠大信仰的臺階。
雖然淤泥和深水的比喻又再次重現(14-15節;參1-2節),顯示無助的感受仍然強烈,但是禱告繼續有新的進展。這裡它首次專注在神的慈愛與憐憫上。
同時,他也三次用「不容」(15節)兩個字表達對神的深信,他相信一切的事情都在乎神,神容讓或者不容讓人去作才是關鍵所在。萬事都在神的手中,他既有豐盛的慈愛,必不容讓惡人害他的僕人。
一個對神忠心的人若落在仇敵手中,敵人會更得意忘形,神的名也將受到牽連。因此,他求神拯救,使他能以被贖回(18節)。詩人相信,神如同他最親近的親屬,在他遇到困難時必要為他出面救贖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