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
你們親近神,神就必親近你們。《雅4:8》
你們親近神,神就必親近你們。《雅4:8》
這是一篇先知詩,神以第一人稱說話,有如傳統的先知傳達神諭、教訓和應許。從詩中斥責獻祭的錯誤觀念看,與以賽亞、阿摩司所說預言類似。
這是稱為亞薩的十二篇詩中之一。亞薩在大衛王的詩班中,是一位傑出的領袖。「亞薩」可能是「亞薩後裔」的略語,指聖殿合唱團之一,或這合唱團的常備曲目。以斯拉記記載說,隨同以斯拉回到巴勒斯坦的歌唱者是「亞薩的子孫」(拉二41)。
本篇和五十一篇是相連的,這篇的言語是神審判的話,他以公義出現來審判他的百姓。五十一篇乃是悔改的人向神認罪,用預言的眼光來看就知道神招聚世人來受審判的時候,以色列人就要痛悔認罪。
1.呼召選民接受審判(1-6節)
耶和華以法官的身分出現,祂先發言招呼天下(1節),並從錫安發光(2節),在祂周圍又有風暴烈火,甚是威嚴可畏(3節)。神顯現來審判以色列民,天地則出任陪審員(4節),證明神的判斷絕對公允。
獻祭是以色列人履行與神立約應盡的義務,故說「用祭物與我立約」(5節)。以色列民受審判的理由,因神是公平的主(6節)。
這首詩一開始便用神的三重名字,表明這一位與人立約的神是大能者,具有完全的神性,是一位滿有慈愛的神。
詩人好像在異象中看見神自己降臨,因此他呼喊:「願我們的神來到,不要緘默……」(3節),並且用閃電與暴風去描述神的臨近。詩人希望這篇詩能警惕人們離惡行善,歸向真神,因神是輕慢不得的。
那向神呼求的以色列,卻發現是自己在受審判。其餘人類,並上天下地(1、4節),是蒙召來見證這場控訴(申三十19),而不是自己面對指控(4節)。
審判必須「從神的家起首」(彼前四17)。她所蒙的召並未被忽視,在此強調了三次,我信實之人(我的聖民)、約、祭物等字(5節),令人想起出埃及記所記載的盛典(出二十四3-8)。然而正因如此,她要交的賬更嚴格,不能得豁免。
2. 責備獻祭錯誤的態度(7-15節)
我們旋即發現,這場審判景象不是要宣判,而是要說明真相,並促使罪人悔改。
神無數次向自己的子民說話,以色列人聽是聽了,卻未曾用心聆聽(7節,賽一2)。他們在獻祭的事上雖無虧欠,但誤認神靠他們的祭物生活,看祭物重要過神自己(8節)。
神告訴他們,祂根本不需要這些牛羊(9節),祂如果要,千萬山上的牲畜、數不盡的飛鳥都是祂的(10-11節),何須人來獻! 人所能獻給的東西,沒有一樣不屬祂(12節)。
宰殺祭物獻給神,不是神需要吃肉喝血(13節),而是向神傳達感謝的心意和完全倚靠神的心(14節)。他們不應盼望用祭肉賄賂神,因完全的信靠才是榮耀 神的唯一途徑(15節)。
願: 是人在有需要的時候求告神而許的。神聽了禱告,人獻上感謝祭還願(利七12-16),目的也是感謝祂。
我們看以色列人自己把神畫成怎樣的漫畫?是否把祂看做是天上的「窮親戚」,貪求於人,倚賴人,又苛責人?當祂一開始流露不滿(7節),為何他們的補救方法總是在乎儀式,而不注重關係?
他們在遇難時祈禱、許願,發達後卻遺忘淨盡。但神指出他們的光景,不僅是要他們認罪,乃是要帶來醫治。
本段在說明神是偉大的供應者(11節)與拯救者(15節),祂所要的回應,即是衷心的感激與信任。這些便是祭物(來十三15),這種榮耀才是祂最想得著的,不是外在隆重的宗教表現,而是愛。
3.斥責行事為人與信仰不相稱的人(16-23節)
本段一開始有一個「但」(16節)字把本篇分成前後兩段。神對待那些還願求告他名的人,和對待那些行惡的人大不相同。惡人的思想完全錯謬,以為神是像人一樣(21節),所以作事都是與神相反,他的行動都一一列出來了(18-20節):
(1)恨惡管教、(2)將神的話丟在背後、(3)與盜賊同夥、(4)與行姦淫的人同分、(5)口中任說惡言、(6)舌頭編造詭詐、(7)譭謗弟兄。
雖行了這些事,卻還照舊在外表崇拜神,口中傳說神的律例,提到他的約。神看見這樣的事就希奇說:你怎敢(16節)這樣作呢?
雅各說的實在不錯:若有人自以為虔誠,卻不勒住他的舌頭,反欺哄自己的心,這人的虔誠是虛的(雅一26)。口中不誠實,心裏充滿邪惡,就如同敞開的墳墓(詩五9)。
神因慈愛、憐憫,因此忍耐,無非盼望惡人悔改。誰知他們曲解神的沉默,當作神不理會(21節)。神警告犯錯誤的人當從速改正,免得受到重罰(22節);但走正路的人,必蒙神恩(23節)。
忘記神(22節): 指忽略神的命令和教訓(參申八19)。
許多人心中沒有神,但是神仍舊存在,並且因為人心中沒有神,才顯出人自己的愚拙無知(詩十四1)。神得榮耀,人得救恩,這就是神所喜歡的。人心中得著救恩,就自然向神發出讚美來,天堂滿了讚美,是因為其中的人都是蒙恩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