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
你們親近神,神就必親近你們。《雅4:8》
你們親近神,神就必親近你們。《雅4:8》
前面經文保羅勸勉加拉太人不要在摩西律法的束縛下而活(1-12節),接著他警告他們不要濫用他們的自由作為犯罪的藉口,免得他們行事太過。
1. 蒙召得自由的真諦(13-15節)
保羅又提醒他們,要知道自己蒙召是要得自由,但不可把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(13節),這是錯用這自由。因為脫離律法的捆綁,就是從罪惡的權勢得著解放。但若把這自由「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」,就成了罪惡的奴僕。
假如真要遵守律法,就要追求得著「愛人如己」的心,因為全律法都包括在這一句話之內了(14節)。我們若能作到愛人如己這一項的話,就已經行了全律法(羅十三8-10)。
加拉太信徒若是不顧律法的真諦實意,而執迷於律法的條規,結果是走向滅亡之途,必要彼此消滅(15節)。
2. 脫離肉體的情慾不是靠律法,乃是靠聖靈(16-23節)
保羅過去也曾受靈慾相爭之苦。他確知在自己裏頭,同時有神的律和犯罪的律,兩者時常爭戰。人若選擇活在靈裏,讓聖靈管制他們日常的行為,他們便不會實行或滿足肉體的情慾,或繼續在罪惡中生活了(16節)。
肉體和內住的聖靈彼此敵對,在我們裏面相爭。當我們想要為善時,肢體中犯罪的律就使他反倒不作(羅七18-23);當信徒要作惡時,聖靈便起而反對(彼前二11),其結果是使我們『不作所願意作的』(17節)。
信徒能否勝過情慾,和能否過著超律法的生活,全在於是否順從聖靈的引導(18節)。因此,他希望加拉太信徒明白這個道理,當聖靈與情慾在自己裏面爭戰的時候,便要順從聖靈去克制自己的情慾,這樣才能攻克己身,叫身服我;因為情慾的事,和聖靈的果子,都是顯而易見的。
以下從正反兩面針對被聖靈引導做比較充分的解釋:
(1) 情慾的行為(19-21節):
保羅所指情慾的事,最明顯的就如姦淫、污穢、邪蕩、拜偶像、邪術、仇恨、爭競、忌恨、惱怒、結黨、紛爭、異端,嫉妒、醉酒、荒宴等類。加拉太信徒知道,這些是罪性的表現,行這些事的人,不能承受神的國。
在此「情慾的事」並非僅指淫亂、污穢方面的罪惡,乃是指身心各方面屬肉體的罪行。這些事是「顯而易見的」,我們很容易看出這些事是屬罪惡的。使徒的意思是說,信徒若被聖靈引導,沒有被罪惡蒙蔽,沒有一顆想去接受試探的心,對於屬情慾的事是很容易分辨的。
「行這樣事的」: 「行」原意是「慣行」。所以保羅的意思,並非說信徒偶然在這些事上跌倒,便在神的國中無分,而是指那些慣行這些事、活在罪中的人,不能承受神的國。
(2) 聖靈的果子(22-24節):
保羅又列出九樣聖靈的果子,就是仁愛、喜樂、和平、忍耐、恩慈、良善、信實、溫柔、節制。這是聖靈在信徒心中運行作工的種種表現。一個被聖靈引導的人所表現的種種德行,乃是律法所不能禁止的,與情慾的事大有分別。
結出這樣果子的人,是已經把自己的邪情私慾釘在十字架上了(24節),他們都經歷了聖靈的重生,故能進入神的國。
肉體是最麻煩而很難勝過的;但神已經替我們得勝了。今天一切屬基督耶穌的人,都不必再去掙扎、爭戰,因為神已經把它釘在十字架上了。
這個『同釘』,不是指現在主觀的經歷,而是指已經完成的客觀的事實;所以我們必須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(羅八13),才能將此既成的事實繼續且時刻地化成實際的經歷。
3. 信徒須與聖靈合作(25-26節)
保羅勸勉我們這從聖靈而得著屬靈生命的人,要排成一行,跟隨聖靈這領導者的引導向前行(25節)。但是,一個靠聖靈行事的人也與世人一樣,容易受虛榮的誘惑。
有些信徒雖不貪圖物質的虛榮,卻貪圖教會內的虛榮。所以保羅最後的提醒,「貪圖虛榮」就是使我們不能順從聖靈、又不能與弟兄和睦相處的主要原因,是引起信徒「彼此惹氣、互相嫉妒」的禍根。
想一想,我們既屬基督,有沒有真正的:「把肉體,連肉體的邪情私慾,同釘在十字架上」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