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
你們親近神,神就必親近你們。《雅4:8》
你們親近神,神就必親近你們。《雅4:8》
從第五章開始,使徒漸次地向信徒講及他們行事生活的法則。既然信徒不是憑律法稱義,那麼信徒的行事生活,應遵循怎麼的法則?這是重要的問題。
在本段中,保羅似乎將基督與自由放在一邊,割禮與律法放在另一邊。基督是使我們得自由的,律法與割禮卻是使我們成為奴僕的。我們是已經得自由的,所以不應再被奴僕的軛轄制。
使徒一面勸勉信徒應在自由的福音上站穩,一面警告信徒受割禮的害處。為什麼加拉太信徒在基督裡得了自由之後,便不應該去受割禮?使徒在這幾節中加以解釋。同時他也說明傳割禮之人的詭計,他們傳割禮並非為主的緣故。
1. 勸勉信徒應在自由上站穩(1節)
基督的救恩,已經使我們脫離罪和律法的奴役,得以有靈裏的自由。基於這種有福的情形,「所以」我們要在基督裏的自由中站穩立場,以免再度被迫淪入那曾令我們長久奴役的軛下(1節)。
「站立得穩」︰站穩的人信心是堅定的,認為基督的救恩十分安全可靠,能滿意而信任福音。若我們認為自己所處的地位不安全、不美好、或不合理想,就可能想離開;但若已經感到滿足和安全,便不想離開。
所以使徒要信徒在自由的福音上站立得穩,就是要我們完全滿足於這恩典,信任這地位之可靠,不再三心二意求其他庇護,而專求基督的庇護。
「不再被奴僕的軛挾制」: 這是消極方面的責任。注意上句「要站立得穩」的意思,已經隱指我們會遇到某些試探,不能輕易站穩的。這種試探就是「奴僕的軛」。
2. 指明割禮之無益(2-4節)
猶太人受割禮,並不攔阻他們成為基督徒;但外邦人卻不需要受割禮,才算屬乎基督。
加拉太人若是為希望能得救而受割禮,便是拋棄救恩的磐石基督,因為受割禮等於使基督的死徒勞無益(2節)。
他們以為在得救的事上,受割禮是信基督的附帶保證,但保羅認為這樣做便是以割禮來代替基督。對於加拉太人來說,割禮成為選擇律法還是選擇恩典的象徵。因守律法是與得救無關的,所以割禮事小,但關係太大。
保羅要他們明白,若真能靠行律法稱義,單受割禮是沒有用的,必須遵行全部律法才能稱義。但世上沒有一個人能遵行全部律法(3節)。凡想要倚靠律法稱義的人,他們是離開基督而歸於無用,反而失去恩典了(4節)。
「欠著行全律法的債」: 只守一條割禮的律法,就是欠其他未遵行的律法的債務。因為若是主張要受割禮才能得救,就是主張要守律法才能得救。既主張守律法,就得守全律法(雅二10)。這樣,只要任何一條律法未遵行,都是欠債。
「從恩典中墜落了」: 指從恩典的領域中脫出,跌進律法的領域中,停止依賴神的資源,而依賴人自己的資源。
3. 說明信心之功效(5-6節)
「我們」不屬於那些與基督隔絕,從恩典中墜落了的人,而是靠聖靈、憑信心得救的人。我們對這等候公義的盼望,因著聖靈,並憑著信心,有確實的把握,故在此耐心等候(5節)。
「等候所盼望的義」: 可譯作「等候公義的盼望」。這盼望指將來所能得著的一切永世之福,包括身體得贖(羅八23),和各種屬天的榮耀。這「盼望」被稱為「公義的盼望」,是因基督為我們流血,滿足了神的公義,我們才能得著。
因為「受割禮」或「不受割禮」,並不能使一個基督徒得到所盼望的義,惟有在基督耶穌裏藉著愛心運作的信心才能(6節)。
在基督裡的人與在律法下的另一點不同之處,就是那在律法下的人只講求禮儀和表記。例如割禮,就是那些以律法誇口的人在肉身方面的「記號」。
但在基督耶穌裡的人,不是講求外貌敬虔,而是注重「生發仁愛的信心」,就是看重能使我們生出真實美德的信心;不是只要求人履行禮儀等義務,卻忽略品德上的長進。
保羅曾說自己在猶太教中原是比同輩的人更熱心於祖宗的傳統,如果傳割禮的話,他比別人更有資格。但他卻在大馬士革路上蒙了聖靈的光照和啟示,接受了因信稱義的真理,有了重生得救的經歷。
他從前是一個在罪人中的罪魁,現今卻成為向外邦人傳福音的使徒。所以他勸導他們不要受傳割禮的人攪擾,使自己與基督隔絕,在祂的恩典中墜落;卻要以聖靈所賜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,持守十字架的真理。至於那些傳割禮攪亂他們信仰的人,必要擔當自己的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