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
你們親近神,神就必親近你們。《雅4:8》
你們親近神,神就必親近你們。《雅4:8》
1-10節,二訪耶城
本段經文背景記載在徒十五1-29,論到耶路撒冷的使徒會議,這是教會歷史上的重大事件。保羅主要在表明他不是一個獨來獨往的使徒,而是被其他的使徒們所認可和接納的一員。
這是保羅第二次上耶路撒冷,是和巴拿巴、提多同行。這兩個人是具有代表性的見證:巴拿巴是猶太信徒所熟悉的同工,提多則是外邦人蒙恩的榜樣,是保羅在外邦工作成效的一個活見證。
這次他們是帶著從馬其頓募集的捐款,要幫助耶路撒冷教會的信徒(徒十一29-30),這時他與巴拿巴在安提阿一起服事已經一年時間(1節,徒十一25-26)。
這次上耶路撒冷拜訪教會,是他蒙召之後14年(1節)。整理一下時間,保羅信主後先在亞拉伯和大馬色3年,然後第一次拜訪耶路撒冷教會;從耶路撒冷逃離後到大數10年;被巴拿巴邀請到安提阿一起服事一年。
對安提阿教會來說,他們這次是受教會差派而來(徒十五2);但是對保羅來說,是因著啟示而來(2節)。「奉啟示」是講他裏面的負擔,「被差派」是講他外面的任務。
這次在耶路撒冷的會議計有兩種:一是普通會議,「對弟兄們陳說」;一是領袖會議,和「那有名望的人」閉戶商討。耶路撒冷的教會領袖和保羅之間,對割禮一事並沒有不同的意見;他們都不以為得救須行割禮,所以沒有勉強提多受割禮(3節)。
此事也駁斥猶太主義者的看法,他們是假弟兄,要基督徒回頭律法的奴隸(4節)。保羅強調不可以讓這些假弟兄有機可趁,必須堅持守住真理(5節)。這樣的原則是不分身分地位的(6節)。
保羅向耶路撒冷教會承認他的職分,因他是領受主的託付,向未受割禮的外邦人傳福音的使徒,好像磯法領受主的託付,向受了割禮的猶太人傳福音一樣(7-8節)。
故不論是受了割禮或未受割禮的人,都可因聽信福音得救。至於那些強調外邦人信主必須接受割禮的,並不符合福音的真理。
保羅提到當時耶路撒冷教會的柱石的雅各、磯法和約翰,曾用右手和他及巴拿巴行相交之禮(9節),承認他們是外邦的使徒,證明他們的職分是被接納和可以信任的。再三叮嚀,並肯定他們關顧窮人的用心(10節)。
接納與被接納常是信徒生命的困擾,也是工作的攔阻,請問在教會中你接納別人,又感到被人接納嗎?
11-13節,保護自己:
以下所提跟彼得辯正的事,大概是在答覆猶太主義者的指控,他們說保羅的地位既低於彼得,竟在眾人面前嚴詞責備彼得,這種態度很不應該。
磯法就是彼得,在奉割禮的猶太人中間大有聲望,現來探望安提阿教會。他正與未受割禮的外邦信徒吃飯,有幾位奉割禮的猶太信徒從耶路撒冷來到;他為要保護自己,免受他們的誤會,於是便立刻離席,與外邦信徒隔開。
保羅認為他這樣的行動,影響到其餘的猶太人和巴拿巴也都一同裝假,成了別人的絆腳石。因為他們這樣做與福音相違背,福音的本質是一切接受基督的都可以得救,不分是猶太人或是外邦人。
古時猶太人因不知外邦人的食物來源,為免誤食不潔之物,故從來不跟外邦人一起吃飯。但新約時代,基督已廢掉了那些律法上的規條,使外邦人得與猶太人合一(弗二11-18);神也在異象中,藉著示意彼得吃一些不潔淨之物,使他接納外邦人(徒十9-16;十一2-10)。
14-21節,義正詞嚴:
保羅眼見彼得和其餘的人裝假,便義正詞嚴地指責他所行的不是,與真理不合(14節)。因為人不是因律法稱義,而是因信基督稱義,如果人能因行律法稱義,則基督便是徒然死了。
彼得明顯地所關心的是耶路撒冷軟弱的弟兄,但保羅所關心的是在安提阿的外邦人弟兄。彼得的行為,讓他們覺得自己像二等的基督徒。所以保羅接著的敘述就格外重要。
保羅說,猶太人因歷史傳統悠久,以生為猶太人為榮。因此依舊約律法標準來說,外邦人為拜偶像的罪人(15節)。只是人稱義非因行律法,而是靠相信基督(16節),這裡明顯的點出了全本書信的主題。
保羅繼續他神學的核心信仰表白,開門見山地表明唯獨基督是他的一切(17節)。他若再去重建靠行為得救的律法主義這錯誤的信仰,就是犯罪(18節),因為這是他素來所拆毀的。
他的結論是他不再仰賴律法得救,倒藉著信賴基督擺脫了律法,再也不在律法之下,使他可以向神活著(19節)。然後到了他信心宣告的高峰:
「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,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;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,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,他是愛我,為我捨己。」(20節)
這是最有力的明證,就是自己的得救,不是靠著行為,而是藉著信心,在基督的死上與祂聯合,也在祂的復活上與祂聯合,得著新的生命。
總結的說,靠律法稱義的主張不但廢掉了神的恩典,連基督的犧牲也成了毫無意義的事(21節)。保羅嚴斥這種混亂福音真理的信仰。他勇敢、忠心,堅守神的託付,證明確為神所設立的使徒
「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」,這是一幅看似悽涼卻有得勝榮光的圖畫。你曾有這樣的經歷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