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
你們親近神,神就必親近你們。《雅4:8》
你們親近神,神就必親近你們。《雅4:8》
今天的經文列出六位小士師,一起做討論與思想。在這個各自為政的時代,小士師應當不只此數。本書選記六人與大士師六人構成十二圓滿之數,作為小士師的代表,以窺全貌。
這些士師的職責,可以用類似撒母耳記有關撒母耳身分的文字來作闡釋。「撒母耳平生作以色列的士師,他每年巡行到伯利特、吉甲、米斯巴,在這幾處審判以色列人。隨後回到拉瑪,因為他的家在那裏,也在那裏審判以色列人。」(撒上七15-17)
1.珊迦(三31)
有關珊迦,可參考前面的敘述(11月16日)。「他用趕牛的棍子打死六百非利士人。他也救了以色列人。」(三31)聖經只用了一節經文敘述這士師的事蹟,甚至沒稱他為士師,然而他確曾拯救以色列人。
後來,底波拉之歌中他的名字再一次出現:「在亞拿之子珊迦的時候,又在雅億的日子,大道無人行走,都是繞道而行。以色列中的官長停職…」(五6-7上)。
「大道」是指當時商旅行走的道路。迦南人把守要道,又四出擄掠,大道不安全,百姓須繞小道而行。「官長停職」中的官長亦作「勇士」,以色列人中的勇士,心驚膽戰,都不見了。
在那樣的背景之下,珊迦挺身而出,成為當代的拯救者。我們雖然對他所知有限,但是,他的名字在他的世代卻是被記念的。他承擔他的世代所當背負的屬靈責任。
他用趕牛的棍子打死六百非利士人,可見他的勇力與擔當,也表明神拯救的能力。
2.陀拉(十1-2)
陀拉是以薩迦人朵多的孫子,普瓦的兒子。他的影響力可能只在北方,且極侷限,因為他所住的沙密位於以法蓮山地。
陀拉和普瓦是以薩迦支派中的族名(創四十六13;民二十六23)。宗族通常用族中出名祖先為名,族中人也有用族名作自己名字的。聖經說他拯救以色列人。「陀拉作以色列的士師二十三年就死了,葬在沙密。」他大概是屬於區域性的士師,沒有管治整個以色列。
神興起陀拉「拯救」以色列人,也暗示陀拉以勇力抵抗敵人,保護國土,作事精明,能維持二十三年太平安樂的日子,功不可沒。
3. 睚珥(十3-5)
睚珥繼陀拉作士師,維持二十二年的太平生活。他有三十個兒子協助他去管理三十座城邑。這些「城邑」似乎只是些築有守望樓的村莊,因它們被稱作「哈倭特睚珥」,意思是「睚珥的帳幕村」,指支搭帳幕聚居的游牧民族。
「騎著三十匹驢駒」,指三十個兒子各有自己的「座騎」。在當日來說,是身分尊貴的象徵,也是家境富裕的表現。
以色列人在陀拉和睚珥治理之下,一共享有四十五年太平生活,除了率兵抵抗敵人,大多時間是作審判官,處理支派與支派之間的紛爭,解決各族的民間疾苦。可見公義和太平是不可分的。
4.以比讚(十二8-10)
以比讚是有福之人,有三十個兒子和三十個女兒。古代社會,子女數目象徵財富和權勢,兒子眾多表示家族強盛,人丁旺盛就能保證家系不會斷絕。由此可推測以比贊享受著極富裕的生活。
他是第九位士師:「三十個女兒,女兒都嫁出去了。」(9節)他似乎用了「政治式婚盟」方法來維繫支派或城邦之間的友誼和聯繫。這是一個龐大的政治聯盟網路。
古代統治者的妻子兒女,通常都是他政治聯盟的代表。想要與這統治者結盟或受他保護的村鎮、城邦、部落、國家,都會將首領家族的女兒嫁給宗主或他兒子,來締結條約。這是藩屬效忠的表示,因為王朝的延續如今對他有了切身的關係。
他是伯利恒人,但並非猶大的伯利恒,乃是西布倫西境的伯利恒,在米吉多以北十六公里。
5.以倫(十二11-12節)
以倫是第十位士師,他治理以色列十年,任內國家平安。他與以比讚先後在西布倫作士師。在所有士師的記錄中,以倫的最簡單,只提及名字、出身、埋葬地和統治期。
亞雅崙:字根與「以倫」同,可能這下葬之地是以他的名字命名。假如是這樣,可見人們對他事奉的肯定與紀念,此地位於臨門附近(參書十九13)。
6.押頓(十二13-15節)
押頓是第十一位士師,他是比拉頓人,這地方是在以法蓮支派境內。大衛王的一位軍官比拿雅也是比拉頓人(撒下二十三30;代上十一31;二十七14)。
從他有四十個兒子、三十個孫子,顯示出他是有許多妻妾的,並且家境富裕。「騎著七十匹驢駒」,表示各人均有自己的牲口代步,是身分地位的象徵(參十4),他作以色列的士師共八年之久。
葬在以法蓮地的比拉頓,在亞瑪力人的山地,有幾個解釋:
(1) 亞瑪力人中有一部分已和其他異族遷到以色列的境內居住。
(2) 有些譯本作「在沙拉賓地的以法蓮山地」(看書十九42),亞瑪力人一度曾住在以法蓮(參五14)。
(3) 他可能曾與亞瑪力人爭戰。。
耶弗他死後,出現以比讚、以倫、押頓等士師。小士師的交替均以「之後」開始(11、13節)。他們的故事均從屬耶弗他的故事,如同陀拉和睚珥的故事,從屬亞比米勒一樣(十1-5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