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
你們親近神,神就必親近你們。《雅4:8》
你們親近神,神就必親近你們。《雅4:8》
前面已經看過參孫和非利士人的第一場交鋒。參孫在婚禮上因輸了一場猜謎遊戲,就下到亞實基倫擊殺了三十個非利士人,奪了他們的衣裳,將衣裳給了猜出謎語的人。
過後他並沒有回女子娘家完成婚禮,所以女子的父親以為婚約已被取消,就把女子嫁給參孫的陪伴,以免她和家人被羞辱。
參孫因女子父親把女兒嫁給別人,就打算找非利士人來出氣。參孫將與生俱來的恩賜發揮得淋漓盡致,卻總是憑著血氣行事。我們也可以看見當時候的以色列人遠離神,連士師也逐漸墮落的靈性軟弱情況。
一、錯綜複雜的報仇(1-8)
1.參孫的妻嫁了別人(1-2節)
過了一段日子,參孫的怒氣消退了,所以拿了一隻山羊羔作為禮物去岳父家賠罪,並表示願與妻子和好如初。不過他的妻子已嫁了別人,此事已無法挽回(1節)。
參孫的岳父解釋說,他之所以如此做,是以為參孫必定因女子洩露了謎底給婚宴的賓客而恨透她。女子的父親應當是已收過參孫的聘禮,因此提議參孫可以娶他的次女(2節)。
2.怒毀非利士禾稼(3-5節)
參孫為此事遷怒於非利士人,於是捉了三百隻狐狸(4節),用火把點在一雙雙狐狸的尾巴中間,把狐狸放走。於是引起田野大火,焚毀非利士人穀物和橄欖園(5節),造成很大的損失。
3.怒殺非利士人(6-8節)
非利士人發現田野的農作盡毀,後來查出是參孫所為,他們不敢找參孫算帳,卻報復在亭拿人父女兩人身上,於是用火燒了婦人和她的父親(6節)。這樣一來,參孫更振振有詞,要找非利士人算帳。
參孫怒不可遏,殺了許多非利士人。參孫懼怕非利士人報復,所以在以坦的洞穴中匿藏起來(7-8節)。
人與人之間的恩怨,往往十分複雜,糾纏不清。兩個人之間的誤會或不和,很容易牽連旁人,甚至傷及無辜。
我們可能也曾經是這些事的受害者,或者製造麻煩的人。摩西律法禁止人私刑報復,或是刑罰超過罪行應得的分量,所以立下「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」的規條。意思是說刑罰與罪行要相等,更應由公正人裁決執行。
主耶穌的教訓,卻是勝過律法,叫我們以愛待人,饒恕人七十個七次。參孫擊殺非利士人,固然是神要藉他的手去管教非利士人,因非利士人欺壓以色列人四十年之久。但是我們卻不能引參孫為例,作私自報復的理由和根據。
二、孤單的戰士(9-20節)
參孫與其他士師不同之處,其中一點就是他始終是獨力作戰,然而每次都得靠著與生俱來的恩賜而獲得全勝(14節)。我們看見這個十分血氣的參孫,竟成為神手中的工具。
1.猶太人緝捕參孫(9-13節)
從現在開始,非利士人正面與參孫對抗,到處搜捕參孫(9節),猶太人也因非利士人的行動受到騷擾和威脅(10節)。為了自身的安全,他們答應出去緝捕參孫。猶大人必須出面捉拿參孫,可見當時的以色列人在非力士人手中根本沒有還手之力。
猶大支派動用三千人去追捕一個人(11節),顯然是要用他們的決心讓非利士人與參孫雙方都知道。不過,參孫卻另有盤算,他獲得猶大追兵的保證,不害死他(12節),只將他交給佔領軍首領。於是他被捆綁起來,帶離開他住的洞穴(13節)。
看來猶大支派並不知道參孫是大力士,更不知道他是上帝所興起的士師,才會將參孫交給非利士人。
2.參孫殺敵(14-20節)
參孫到了利希,非利士人士氣高昂,都迎著他大聲喊叫,像打仗時的吶喊,好像恨不得一刀把他殺了。但是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,他身上的繩像火燒麻一樣拉斷了(14節)。
他隨手拾起一塊未乾的驢腮骨,用它殺了全隊非利士軍兵一千人(15節)。這是參孫一生中使用過的唯一武器。
這個孤獨的戰士消滅非利士人之後高唱凱歌:「我用驢腮骨殺人成堆、用驢腮骨殺了一千人。」(16節)唱完了,就把驢腮骨拋了,那地因此便叫「拉末.利希」,意思是「顎骨之高處」(17節),以記念此次戰役。
後來參孫口渴(18節),他就求告耶和華,神就使地洞裂開,流出泉水。因此那泉名叫「隱.哈歌利」(19節),就是「求告者之泉」的意思。
在此次戰役中,參孫第一次求告耶和華!當時他極度口渴,幾乎要死,而且身處險境,感受到孤獨無援,生命受到威脅。我們都或多或少有參孫的經驗,當認識到自己何等無助、軟弱之時,才會全心全意投靠神,求告神。
參孫曾被同胞徹底棄絕,卻以「利希」之捷為契機,被同胞接納為領袖(20節)。參孫的士師職分,主要與從非利士勢力拯救以色列的事工有關。